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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出生小项
材料清单
办结期限(工作日)
备注
9.1
出生
1.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;
2.居民户口簿;
3、父母婚姻状况证明;
4、出生事实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;
5、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件、户口簿等,父母已故的提供死亡证明。
5日
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
核查出生时间不计,若申请人提交出生证明有困难,可委托公证机构代为专项调查。
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参考1.1
非婚生子女,一般须提交亲子鉴定报告